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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凉城县人民法院简介
  发布时间:2013-09-09 17:16:27 打印 字号: | |

凉城县人民法院位于凉城县办公新区,辖区面积3458平方公里,下辖2个乡、5个镇、1个办事处,总人口约24万。

凉城县人民法院前身是1949年成立的县人民政府设立的司法科,3月改为司法处,配备审判员1人,书记员1人,录事2人。195071日,在司法处的基础上成立了凉城县人民法院。目前,全院编制58人,实有人员56人,现有内设机构16个,派出人民法庭3个。其中法官31人,法警6人,书记员9人,其他工作人员 10人。研究生学历2人,本科学历42人,大专及以下学历12人,具有本科学历的法官 29 人,占法官总人数的93.6%。正科级 28人,副科级 10人,科员 17人。

经过60多年的发展历程,凉城县人民法院的办公条件有了较大改善。现有的审判办公大楼建筑面积5000平米,内部设置科学,现代化办公设施配备齐全。内设刑事庭、行政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审监庭、执行局、法警队、政工科、技术科、纪检室、监察室、研究室、办公室、信访办、装备科等机构;一楼西侧设有宽敞明亮的立案信访大厅;主楼内设置功能齐备的数字法庭,以及大、中、小5个审判庭,4个会议室,2个调解室;除此之外,还有党员活动室、图书室、档案室、人民陪审员室、合议室、律师阅卷室、人大政协代表联络室、执行工作听证室、廉政文化教育园地等。全院年平均结案890件。

近年来,新一届院党组在县委正确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大力支持和上级法院的关心指导下,确定了“强调三大纪律,引起八项注意”的工作思路,大力推行“勤政责任奖励机制”,狠抓法官队伍建设,案件质量和效率逐年提高,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多次受到自治区高院、乌兰察布市中院、乌兰察布市委政府、凉城县委政府等上级有关单位部门的表彰奖励。2001年,被内蒙高院评为自治区法院“双满意”争创达标单位,被乌盟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满意”的好法院;2004年度被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市级标兵单位”,被授予自治区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特级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同年被乌盟中院授予“品牌法院”称号,并连续三年被评为“全盟法院系统年度工作实绩突出单位”;2005年被乌兰察布市综治委授予长安单位称号,被乌兰察布市中院评为2005年度“目标量化管理先进单位”;2007年被市委评为庆祝自治区成立60周年安全保卫工作先进集体;2008年被评为“两省区四县治安联防工作先进集体”,被授予2005--2008年度“全县平安稳定创建活动先进单位”;200911月,被乌兰察布团委、乌兰察布综治办、乌兰察布预防办、乌兰察布未保办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自2003年以来,连续多年被凉城县县委、政府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政法工作先进单位、综合工作成绩突出单位;机关支部多次被评为“先进基层党支部”。2010年以来有2个集体荣立三等功,5个部门,7名同志分别受到上级部门的表彰奖励;2011年以来我院分别以“全区无执行积案单位”、“审判管理先进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组工信息先进单位”、“青年文明号”、“档案管理先进单位”、“保密管理先进单位”、“廉政建设先进单位”等受到了内蒙高院、市中院、县委和政府的表彰奖励,涌现出了8个先进集体和12位先进个人。2012年,在全县“建党91周年党的知识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在“全市法院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知识竞赛” 中获得团体第二名;2013年在全市法院系统“乌兰察布杯”首届乒乓球友谊赛中获得精神文明奖;“七一”前夕,院党组被县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1名同志被乌兰察布市评为“全市创先争优先进工作者”,1名同志被县委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

责任编辑:张瑞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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