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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域内女性犯罪的统计分析
----以凉城县人民法院审判案例为蓝本
作者:李恩梅  发布时间:2013-09-10 09:14:21 打印 字号: | |

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和发展,女性在社会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然而,近年来女性犯罪却趋于不断上升的趋势。女性是家庭的纽带,女性犯罪对社会的负面影响是长期而巨大的。女性犯罪占整个犯罪比率不断上升,对整个社会稳定来说无疑是一个危险的信号。笔者通以2018年至2013年7月凉城县人民法院审理的女性犯罪案件为蓝本,探索分析县域内女性犯罪的特点、原因以及解决对策。

一、女性犯罪的基本情况

2008年至20137月份我院共审理女性犯罪案件2935人。2008年我院审理女性犯罪33人,所犯罪名分别是妨害公务罪、盗窃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2009年审理女性犯罪22人,所犯罪名分别是诈骗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2010年凉城县人民法院审理女性犯罪46人,所犯罪名分别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贪污、盗窃、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2011年凉城县人民法院审理女性犯罪33人,所犯罪名分别是诈骗罪、盗窃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2012年凉城县人民法院审理女性犯罪1214人,所犯罪名分别是投放危险物质罪一起、故意杀人罪一起、故意伤害罪一起、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两起、拐骗儿童罪一起、拐卖妇女儿童罪一起、交通肇事罪两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一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一起、诈骗罪一起。2013年截止7月份凉城县人民法院审理女性犯罪57人,所犯罪名分别为:非法侵入住宅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两起、盗窃罪一起、挪用资金罪一起。

二、女性犯罪案件呈现的主要特点

(一)总体上女性犯罪从2012年开始逐渐增多,2008年至2011年持续平稳;2012年与2013年的女性犯罪1721人,占2008年至2013年案件总数的59%

(二)女性犯罪年龄段比较集中,整体处于30岁以上。

年龄段

20岁以前

20-30

30-40

40-50

50岁以上

犯罪人数

3

1

12

8

11

占总人数比例

8.5%

2.8%

34.3%

22.9%

31.4%

(表一:女性犯罪年龄的分布表)

表一显示2在犯罪人犯罪时年龄基本都超过了30岁。尤其是30-40岁之间犯罪的女性比例最高,达到了总人数的34.3%,其次50岁以上的人犯罪也较多,且多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三)女性犯罪文化程度不高,法律意识不强。

 

学历

文盲

小学

初中

高中以上

人数

6

12

13

4

所占比例

17.1%

34.3%

37.2%

11.4%

(表二:女性犯罪学历分析表)

从表二中可以明显看出,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女性犯罪人占全部犯罪人的88.6%。正是由于许多女性文化程度不高,甚至就是文盲,思想较狭隘,在自己权利受侵犯时不懂得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才导致犯罪的发生。

(四)犯罪类型多样化,以财产犯罪和毒品类犯罪为主。在我院审理的女性犯罪案件中,财产类犯罪和毒品类犯罪各有10起,占到了总案件的69%。女性犯罪已经迅速向暴力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犯罪性犯罪、危害公共管理秩序犯罪蔓延。如故意伤害、故意杀人、投放危险物质等恶性案件。我院审理的很多女性犯罪案件,虽然不属于财产犯罪的类型,可终究是因为钱财或者为了钱财,才走向犯罪道路。

(五)社会危害性总体较小,所受处罚较轻。

刑罚范围

免于刑事处罚

单处罚金/拘役

适用缓刑

6个月以下有期徒刑

6个月—3年有期徒刑

3年以上有期徒刑

人数

5

4

9

4

10

3

所占比例

14.3%

11.4%

25.7%

11.4%

28.6%

8.6%

(表三:女性犯罪最终所受刑事处罚)

从表三中可以看出,我院审判的女性犯罪案件所受刑罚较轻,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才占到8.6%,这与犯罪行为危害性不大且行为人主观恶性较小、积极认罪悔改有密切关系。

三、县域女性犯罪原因分析

近年来,女性犯罪率剧增,且犯罪的形式、种类等都发生了重大变化。由于我县地处西部贫穷地区,经济上落后,所以女性犯罪的动机大多源于对金钱的追逐以及基于情感的困惑,究其原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自身原因

1心理因素。从女性犯罪学历分析的表二中可以看出,大多数女性受教育程度低。由于学历不高、阅历不够,在判断和处理问题时,缺乏科学的分析能力,因此同一问题采取的解决方式和方法会较有知识的人采取的方式、方法更为简单、粗暴。很多女性心胸狭小,受不得半点委屈,遇到事情喜欢斤斤计较,稍有不顺心就会产生报复或泄愤的心理,正是由于某些女性在性格上有自私、偏激和狭隘的缺陷,遇到冲突时不易冷静,甚至采取极端方式进行发泄。比如我院2012年审理的一起投放危险物质罪,被告人就是因为与受害人不和、有些小矛盾,就要暗中报复,投毒。

(2)贪图安逸,好逸恶劳。 有些女性犯罪人为满足自己不正当的享乐需求,所以采取违法犯罪的手段来快速获取财物。这些人虚荣心强、想享受高档的物质生活,可又不愿从事辛苦的低收入工作,最终走上犯罪道路。很多来自于农村在县城陪读的女家长,羡慕城市里物质的充沛、生活的富足,就想自己也享受这种生活,可是没有一技之长。怎么办呢?别人一鼓动,就走向毒品类或者其他犯罪的道路。

(3)缺乏良好教育。受历史的、社会的和家庭的诸多因素影响,很多家庭尤其是农村地区的家庭的女性往往不能接受比较完整的文化教育,导致其文化程度低,处于文盲、半文盲状态,缺乏基本的谋生技能,对法律更是一无所知。文化层次低,法律知识淡薄,很容易采用过激手段,或者容易被人威胁利用,实施犯罪行为。

(二)家庭和环境原因

1婚姻和感情危机。婚姻和感情危机很容易使女性挺而走险,或者是产生消极思想。很多小地方的女性存在“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观念,才会不敢举报配偶甚至还跟着对方走向犯罪道路。很多女性婚姻不和谐,且往往处于受侵害地位,难以改变自身处境而采取极端手段。

2、社会压力与社会角色的转变。传统社会中,女性以家庭主妇的身份出现社会中,基本上不用顾及家庭的经济来源、家庭安危等问题。而今,女性已经成为和男性共担家庭和社会重任,并继续“相夫教子”的角色。很多女性在这种转型期内很难适应。这些女性一方面或者想改变自身经济困境,或者受物质和金钱的诱惑,追究奢侈的生活方式,另一方面却由于文化水平、能力等条件限制,而社会又缺乏有效的管理、约束、教育和帮助,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3、就业保障机制不健全,女性择业面较窄,就业环境差,就业质量低。由于旧观念旧思想的存在,女性在就业过程中在性别、容貌、职业、待遇等方面遭到很多歧视,造成许多女性大、中专、高中毕业生长期处于待业状态。

四、县域女性犯罪的预防对策

近几年来,女性犯罪问题日益突出,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综合治理,尤其是做好预防工作。因此要动员全社会力量都来关心、帮助女性,形成一个良好社会环境。

一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要大力宣传和认真贯彻《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社会各方面要认真全面履行。要针对女性特别是农村女性普遍文化程度较低的状况,在农村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关于女孩受教育的权利和重要性等宣传活动,努力消除重男轻女的错误思想,普及义务教育,提高女性文化素质、增强其判断是非能力及谋生技能。大力强化女性法制观念与自律意识,引导女性树立起正确的人际交往观,自尊、自强、自爱、自立;努力使广大女性学会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解决问题,妥善处理好婚姻、家庭矛盾。

二是加强对女性的心理辅导,培养女性健康的心理素质。注重对女性心理素质的教育和培养,学校、家庭和社区要善于沟通,对女性所遇到的挫折,进行及时的开导和劝解,使其危险状态扼杀在萌芽之中。在竞争激烈的现代社会当中,要帮助女性学会理解和宽容,以平和的心态面对竞争和挑战,有了稳定的的情绪,社会生活才能更和谐,对于减少女性犯罪将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

三是拓宽就业渠道,为女性提供基本的生存条件和就业能力。政府各相关部门应大力宣传教育,提高女性在社会中的地位,使女性平等地享受到受教育的权利,提高妇女的整体素质,使她们在现实生活中真正能够得到与男性平起平坐,享受到同工同酬的待遇,劳动就业部门可以通过各种途径提高她们的文化素质,培养她们的劳动技能和生存能力,扩大她们的就业竞争门路,发展经济增加她们的劳动收入,减少妇女因为贫困而导致的违法犯罪。

责任编辑:张瑞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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