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凉城县人民法院六苏木法庭的法官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审结了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件。
3月22日,原告赵某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与被告刘某驾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了原告受伤的交通事故。凉城县交警大队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负本起事故全部责任。原告经住院手术治疗后鉴定为十级伤残。原告因看病欠下大量债务,把准备娶亲的存款也花掉了,怨气很大。双方因赔偿数额差距太大,互相谩骂,情绪激化,极有可能发生流血冲突事件。法官多次到原告家中了解详细情况,并及时与被告刘某和保险公司进行沟通,给原、被告双方做了大量的工作,终于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原告方及时拿到赔偿款,双方握手言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