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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件起诉提示
  发布时间:2013-09-18 18:01:03 打印 字号: | |
  一、起诉的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本院管辖。由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起诉时应提交的材料

  (一)起诉状

  起诉状应记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自然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联系方式(电话。传呼、手机等);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应按被告人数提交副本(如:一个被告交两份)。

  (二)身份证

  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三)事故责任认定书,交警部门出具的调解终结书及

  其他证据材料。

  必须出示证据原件,同时提交证据复印件。

  (四)立案审批表

  三、交纳案件受理费

  按有关标准缴纳案件受理费。
责任编辑:赵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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