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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害人害己 防卫过当也需担责
作者:温美林  发布时间:2016-09-14 10:19:37 打印 字号: | |
  近日,凉城法院审结一起刑事案件。刘某二十多岁,游手好闲,某日晚醉酒后上街游荡,恰逢在路上用手电筒照明找钥匙的聂某,酒醉人越狂的刘某无故随口谩骂路人聂某,聂某也出口反击,后刘某便出手开打,搂住聂某的脖子拔刀便捅,聂某躲闪不及左手和左臀被扎两刀。缓过神儿来的聂某也非等闲之辈,从身旁顺手寻见一块砖头,掷向狂妄的刘某,正中刘某头部,又一脚将刘某踢倒。刘某自觉遇到高手,占不到什么便宜,遂仓皇逃走。事件暂且平息,然而并未结束。聂某轻微伤去医院缝针包扎,而刘某竟被聂某砸成重伤,评定为伤残。案件诉至法院,最终法院判决聂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刘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管制三个月。这真是:游手好闲惹事非,寻衅滋事去伤人;伤了别人又害己,狂妄自恃遭报应;面对痞子怒冲冠,夜黑手快中要害;防卫过当担刑责,遇事冷静多思量。
来源:自编
责任编辑:宣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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