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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凉城法院法官:树立场 助发展
  发布时间:2022-04-01 10:14:13 打印 字号: | |

    凉城县人民法院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紧紧围绕着力打造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营商环境的工作目标,立足审判主责主业,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理念,转变执法理念,提升服务质效,主动将政治理论学习转化为实践,助力企业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执行局法官赵雁军有话说:

“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开展以来,我通过自学,深刻认识到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作为执行,我们要深刻认识到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中所肩负的职责使命,把平等、审慎、谦抑、善意、文明等执法司法理念贯穿到每一起案件、每一个环节中去,真正让企业和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在今后的工作中,始终坚持“生道执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涉企执行案件,依法慎重决定是否采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防止因采取强制措施不当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对被执行企业正用于生产经营的厂房、机器设备、车辆等不动产,依法探索采用就地查封、扣押产权证等“活查封”措施,查封的同时允许继续使用。同时积极探索建立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对主动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企业及时解除限制措施等相关材料,给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时间,为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法治力量


 
责任编辑:樊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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