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法官说法】成年子女可以不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吗?
作者:刘建文  发布时间:2023-01-12 15:14:49 打印 字号: | |

成年子女可以“放弃继承权”为由,不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吗?

不可以。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9条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同时《民法典》第1130条第三款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这是鼓励型条款,对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给予鼓励,主要目的是弘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成年子女可以“父母未尽到对自己的抚养义务”为由,不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吗?

不可以。对于一般民事行为,权利和义务相对应,但是由于婚姻家庭关系所具有的道德伦理性质,成年子女对于父母的赡养,并不以父母履行了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作为对价。即使父母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履行对子女的抚养,在父母需要赡养时,成年子女也不能拒绝。

成年子女可以“父母离婚、再婚”为由,不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吗?

不可以。《民法典》第1069条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也就是说,成年子女的赡养义务不受父母婚姻关系变化的影响。无论父母是否离婚、再婚,成年子女的赡养义务均不因此而消除,成年子女也不得以拒绝履行赡养义务为由干涉父母的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

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亲属权的重要内容,是法定义务,是成年子女必须履行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成年子女强制赡养父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26条第二款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赡养,主要是指成年子女对父母特别是在父母年迈、丧失劳动能力时,应当履行的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

《民法典》第1067条第二款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4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故在我国,赡养父母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


 

责任编辑:政治部
联系我们: